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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解读

  作者: 省科技厅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17时40分  
 

2019年5月8日,省科技厅正式印发了《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这将对全省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产生重要影响,为更加清晰的了解上述四个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现做如下解读:


一、重要意义


此次印发的四个管理办法,是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具体措施,是未来一段时间,我省科技计划管理的基础性政策制度,四个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核心精神,落实了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有关要求,对规范我省科技计划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容要点


此次印发的四个管理办法,主要参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的体例编写,并结合了我省科技计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计划的定位和方向,在组织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完善了有关管理程序。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计划层次


四个管理办法对各自的计划层次进行了明确,同时,与以前相比,进一步简化、优化了项目的分类,便于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清晰的了解各类计划的项目设置与分类。例如: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主要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主要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下设四类子计划,包括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产学研协同计划;及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下设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科技创新团队)、平台(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高新区、“双创”基地、农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2.落实各方责任


四个管理办法对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各个主体的管理职责,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从宏观上看,我省科技计划的管理主体包括: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项目推荐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并根据当前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将有关管理职能下放给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3.规范管理流程


从总体上看,四个管理办法都包含了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并对具体的流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便于科研人员清晰了解计划项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了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的流程,真正让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清楚的知道到哪一步该怎么办。同时与以前相比,在各个环节上都有所优化、简化,更好的服务于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例如在项目申报环节将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利用,让数据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路;在项目实施环节,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的项目,原则上不进行中期检查,同时进一步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报告意识,实行项目执行年度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在项目验收环节,合并之前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只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评价等。


4.注重成果绩效


此次印发的四个管理办法,与之前相比,进一步强调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成果的管理与绩效。各办法明确要求所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后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对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科学数据、科技报告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由相应的科技计划资助,作为验收或评估的确认依据等。同时,在当前政府财政资金越来越重视绩效管理的背景下,进一步要求有关管理部门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管理,并将绩效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5.监督服务并重


此次印发的四个管理办法,在强调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也明确提出监督与服务并重,切实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并要求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避免交叉重复检查,加强各类监督结果的共用共享等。同时规定监督工作不得干涉正常的具体项目管理工作,不得额外增加项目承担单位的负担,同时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强化单位内部信息公开与内部监督等,充分为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减负。


6.强化科研诚信


各管理办法中,对科研诚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诚信为基础,以信任为前提,赋予科研人员在技术路线选择、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推进科技活动中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建立科研诚信数据库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真正让科研诚信好的得到激励,让科研诚信差的无处立身。


相关文档:《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管理办法》(暂行)《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信息采集:张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