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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科技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0日16时18分  
 

安科发〔2020〕8号

 

安康市科技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科技型企业

健康发展的通知

 

汉滨区科技局、各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旬阳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共渡难关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围绕疫情防控技术需求,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防治科研专项申报,支持我市医疗(疾控)机构、科技型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凝练应急科技攻关项目,加大疫情防控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推广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系统提交资料,纸质材料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部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的部署,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合理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提交。

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利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居民企业,一律实施“无纸化”认定登记流程,在线提交并审核技术合同文本,全流程网上办理,技术合同纸质材料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五、支持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安政发〔2020〕3号),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评定工作,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帮促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支持科技型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尤其是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生产的科技型企业,要积极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县区科技部门加大对辖区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推动科技型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

六、夯实科技型企业包联帮扶。协调做好50个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对1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4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一对一包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帮扶指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七、鼓励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各县区科技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财政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八、持续做好企业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为正常开展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市县区科技部门要通过进一步细化和提供统计工作培训指导以及电话办公、网上办公等方式,在线指导县区、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统计工作,确保科技统计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

 

 

安康市科技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