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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增强发展新动能、促进社会就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支持政策和举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当前,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有亮点、有潜力、有特色的众创空间,已经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创业者的聚集地,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意见》提出,为进一步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继续推动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强调,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发挥重点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对接合作,提升众创空间发展的国际化水平。

  《意见》要求,要从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政策优惠、金融手段创新等方面支持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引导、分类指导和宣传推广,为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责任编辑:孔令旗
文字录入:曹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