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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举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宣贯报告会

  作者: 陈佳芝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日19时57分  
 
    8月29日,由安康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共同举办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宣讲报告会。会议邀请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吴锋教授作《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政策解读。宣讲报告会由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昌兰主持。


 
    吴锋从《条例》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亮点三个方面,系统的宣讲了为什么要修改、怎么修改的、修改了那些内容、有那些亮点,重点从九个亮点阐述了新修订《条例》的核心内容,就如何学习贯彻宣传作了全面的辅导。

    《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陕西省在新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后的一次全面修订,与近两年出台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法规政策的“三部曲”,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制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报告会后,刘昌兰强调,《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颁布实施,对加快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创新活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希望各部门、各单位以本次宣讲为契机,把《条例》宣传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列入本单位普法内容,广泛开展宣传。 


 
    参加报告会的有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市内高校和市级科研院所负责同志;高新区管委会和部分县区科技局负责同志;三区科技人才、科技学(协)会代表和科技系统干部等共计150余人。
信息采集:张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