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部门召开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视频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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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动员各地方、各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大力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2016年5月18日下午,科技部组织召开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视频会议。来自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等部门有关领导和同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设分会场。
会议由科技部秘书长徐建培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刘延东副总理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重要批示。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同志解读了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教育部郝平副部长、国务院国资委黄丹华副主任、中科院张亚平副院长分别就推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做了动员讲话。科技部万钢部长做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做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重要作用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转方式调结构任务艰巨,亟需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
会议强调,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要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以更加创新、更加开放、更加系统的思路,来谋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注重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注重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相结合,注重强化全要素配置与全链条部署,注重政策法规的制定落实与配套衔接,注重统筹兼顾当前重点和长远部署。要通过实施转化行动,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努力营造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环境,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惠及经济民生领域。
会议要求,各地方、各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要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实施,形成千军万马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格局。各地方要发挥好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产学研各方要加强协同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企业要强化成果转化主体作用。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统筹配合。
会议要求,各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刘延东副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实施此次行动的部署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部署实施,做好经验总结与推广。
信息采集:曹佩佩
责任编辑:孔令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