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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来安督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 毛海霞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10时44分  
 

      219日至21日,省政府第三督查组组长、省发展改革委外贷办主任张百鸣带队赴安康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现场抽查等方式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副市长杨淼、副秘书长谢奎陪同。
 

 
 

      220日召开的督查汇报会上,市科技局局长刘昌兰围绕督查的重点内容汇报了我市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和与会高校、企业、科研机构负责同志就推动预算调整和仪器采购管理权落实情况、科研人员的技术路线决策权落实情况、项目过程管理权落实情况和建立健全科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汇报。会上,督察组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副市长杨淼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在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方面,我市将抓紧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通横向政策与纵向政策的衔接,着力为科研单位和人员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更多创新创造活力。
 

 

 
 

      会后,督查组一行深入安康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陕西华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康市圣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近年来,安康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围绕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及时制定出台了《安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安发〔201714号)、《安康市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安科发〔2018124号)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健全完善了《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杂交水稻新品种”“杂交玉米新品种”“富硒蛹虫草生产技术等一大批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


 

 


 

信息采集:张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