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3号)精神和省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列入2015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的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等。
二、检查方式
1.自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用当初申请项目的账号登录,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经费中期检查),系统填报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2日,系统登录地址见陕西科技信息网首页,填报完成待审核通过后进行打印并报送纸质材料。
2.审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材料或敷衍了事的,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后续支持。
3.实地检查。根据审查情况,由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检查组赴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做好此项工作。
2.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A4打印项目承担单位盖章),送交陕西省科技厅经费管理服务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院内。
联 系 人: 经费管理服务中心 云 杉 (029)85529982
省科技厅 高 尧 (029)81294773
省财政厅 赵建房 (029)68936097
技术支持 400-770-4550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