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科技成果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09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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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是科技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科技计划的完成、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激励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科技项目评审验收是评价科技成果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科技奖励的基础。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市级科技成果评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成果推荐单位要按照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帮助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总结项目材料,组织申报科技成果。特别是要对近年来列入中、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及时申请评审验收。评审验收所需申请材料见附件1。
二、为强力推进重点产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奖励的牵引、带动和促进作用,2015年度市级科技奖励要重点突出循环产业发展和民生工程。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将近年来在新型材料、富硒食品、山林经济、涉水产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生物医药、园林绿化和民生工程等领域所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申请评审验收。化工类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型成果应有项目实施地环保监测部门的环保证明。医疗卫生类项目应提供在专业期刊发表的相关论文。
三、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申报时应提供有效合作证明。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级科技成果评审验收。
五、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农业技术推广类项目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经农业行政部门核实盖章。
六、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一律不受理。
七、为保证2015年度市级科技成果评审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本年度申请市级科技成果评审验收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正式申请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孙 锋 李金盆 程 苗
联系电话:3212445
1、安康市科学技术成果评审验收申请须知
2、安康市
2015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审验收项目信息表
3、科学技术成果评审验收申请表
4、科学技术成果评审验收证书
5、科学技术成果应用证明格式
安康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