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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互联网金融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时46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集聚了风险隐患,干扰了市场秩序。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旨在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旨在更好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旨在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实施方案》是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评估和充分听取意见后形成的综合成果,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原则、重点、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等。《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和各分领域整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协同配合,讲求方法策略,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牢牢守住底线,维护社会稳定。


信息采集:曹佩佩
责任编辑:孔令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