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张盖伦)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实施一年,在实际执行中遇上了哪些问题?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晨表示,该制度在部分单位存在落实还不到位的情况。一是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科技成果若以入股形式实施转化,各有关方面对国有无形资产的后续评估、考核管理看法尚难统一,单位负责人对法律相关规定的落实存在顾虑,“持股难”“变现难”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二是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计算。在确定收益分配基数时,相关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理解不一致,影响了科技人员奖励和报酬的落实。
此外,资金不足仍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科技与金融结合还有很大空间。王晨建议,要及时总结技术入股等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经验,加快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以及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等的税收优惠。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计算方法,研究探索适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和规律的科技成果交易定价、国有无形资产评估和考核管理等制度。同时,也要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探索“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竞相跟进”的多元化科技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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