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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安对《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座谈

  作者: 程苗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11时28分  
 
3月1日至2日,省人大机关巡视员赵建军、省科技厅副厅长孙科带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来安康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立法进行调研座谈。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安康农科星创天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康水产试验示范站实地调研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对安康总结出的“所企深度融合,成果就地转化,用活民间资本,助力返乡创业”“农科模式”和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3月2日上午,调研组在安康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召开了座谈会。会上,赵建军、孙科分别介绍了《条例》修订背景和修订草案主要内容。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省结合实际制订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并已通过省政府常委会审议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本次调研座谈就是为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立法提供参考。


  我市部分科研院所负责人、高校专家教授、企业科技人员和县区科技局负责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结合所在部门职能和实际情况,针对本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等科研人员重点关切的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芳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德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先林,市科技局副局长谢勇参加了相关调研座谈活动。


信息采集:曹佩佩
责任编辑:孔令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