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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新驱动的触角向基层延伸——解读《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10时17分  
 
县域是我国功能相对完备的国民经济基本单元,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超过1/4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成为国务院层面首次以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出台的文件。

  县域科技工作急需新抓手

  “调查结果显示,自2010年以来,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科技管理机构独立设置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10年的80.7%下降到目前的50.7%,基层科技管理机构显著弱化,严重影响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层的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刘冬梅说。

  因此,对于新形势下推动县域科技工作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意见》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极强的政策价值。

  “县域创新能力和当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远不适应,特别是全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尤其突出,为基层企业、民众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的县(市)科技局,科技管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刘冬梅说,加之近年来能够到基层的科技经费数量越来越有限,县域创新活动和科技工作急需新的有效抓手,重视引导量大面广的县域经济走上创新发展之路,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总结提升基层典型成功经验

  广东省的专业镇发展模式,浙江省的特色小镇模式,江苏省的“科技镇长团”模式,还有著名的“淘宝县”模式……近年来,我国已探索出不少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农村区域所副所长、研究员龙开元认为,这些经验有诸多可借鉴之处。“首先是科技管理工作重心要下移到乡镇,其次是要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第三是要依靠‘互联网+’引导县域经济与国内外市场高效对接,最后是要搭建平台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他说。

  “《意见》既是对新形势下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又是对基层典型成功经验的总结提升,有利于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和引领性作用。”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认为。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成为重点

  实践表明,县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的举措之一是“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此次《意见》就明确了8大任务。

  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教授梅姝娥说,《意见》提出的首要任务是要依靠创新加快现代产业转型升级,其次任务就是“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具体包括在有条件的县(市)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

  如何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也成为了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所在。此次《意见》特别提出推进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

  “《意见》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家作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中之重,有利于夯实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活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活力,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徐南平强调。

信息采集:曹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