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要应势而变
作者: 谢勇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16时54分
|
|
全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迅速激活了城乡存量资产,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生态增值,为全市农业发展培育了新动能,为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找到了新的突破口。新的变革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过去的许多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也要适应新的形势,做出适当的调整。一直以来,科技服务都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全市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背景下,科技工作者更要积极主动投身“三变”改革,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放手去博,不断创新和探索,寻找解决之道,当然,这也需要体制机制进一步开放,为科技工作者松绑,鼓励他们干事创业。
先说说“三变”改革到底给科技服务带来了哪些新变化。首先是服务面更广了。随着改革红利的释放,自给自足的个体农户将逐渐转变为新兴经营主体的股民或具备一技之长的职业农民,诸如家庭农场、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等新兴主体将如雨后春笋般发展,成为科技服务新的需求方和技术应用、推广、扩散的新据点。其次是服务目标变了。过去的服务追求的是单品上规模、面上增总量,着力点在技术可行性上,而现在新主体追求的是市场效益,着力点在如何提高经济效益。此外,服务组织方式变了。过去体制内的技术推广机构主要向社会推出公益服务,农民相对被动地接受这些服务,双方的积极性都不高。而现在,农村新的市场主体有了全新的身份,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头脑,也会主动分析和选择所需要的科技服务。长远来看,一个成熟的市场主体更愿意用契约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购买科技服务或技术入股等利益分享方式来保证服务质量,实现持续合作。
新兴农业市场主体作为“三变”改革的重点,其科技创新实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该项改革的成败。培育壮大这些新兴主体,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非常重要的工作,这也是全市科技工作者应有的担当。但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还需把中、省、市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活力。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就明确指出“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应当是社会高收入群体,要创新收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合理合法富起来”。中、省围绕该主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也于今年6月制定印发了《安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对上级有关部署进行贯彻。但到目前为止,行业内仍未匹配实施细则,很多科技相关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仍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一刀切”的管理,中、省、市各级政府好的想法和决策部署并未得到有效落实,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不能按照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和使用科技人才资源,导致科技人才有劲使不上,无法满足许多企业主体的科技需求。
目前,选派科技特派员、派驻科技服务队等方式让该局面有所缓解,但由于缺乏长效激励机制,效果不尽如人意。要用好用活中、省、市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创造力,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体制栅栏,放手让科技人才去闯去干。不要将科技人员钉在固定的岗位上,限制他的收入,而应看他干了啥,贡献有多大。其次要配套实施细则,兼顾公益服务和市场服务,在保证做好岗位公益服务的同时,允许并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出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在本市创新、创业的具体操作办法。与此同时,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也应积极主动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不仅要继续发扬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的务实作风,也要主动随改革趋势而变,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学习发展新理念、市场经济新规律,提升综合能力,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中、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的核心要义是“放开、激活”,只要做好这两点,用市场方式去自动调节、配置科技人才和相关社会资源,不难预测,与科技创新创业有关的服务机构、共享平台也将应时而生,这将极大推动全市科技服务市场化体系建设。当科技资源有了这样丰富和灵活的市场供给,农村“三变”改革的底气和动力会更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将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