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对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更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隐患控制的九个基本原则:
消除潜在危险原则
即在本质上消除事故隐患,是理想的、积极的、进步的事故预防措施。其根本做法是以新的系统、新的技术和工艺代替旧的不安全的系统和工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用不可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以导爆管技术代替导火索起爆方法;改进机器设备,消除人体操作对象和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排除噪声、尘毒对人体的影响等,从本质上实现职业安全卫生。
降低潜在危险因素数值原则
在系统危险不能根除的情况下,尽量降低系统的危险程度。一旦系统事故发生,将使其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最小。
例如手电钻工具采用双层绝缘措施;利用变压器降低回路电压;在高压容器中安装安全阀、泄压阀抑制危险发生。
冗余性原则
通过多重保险、后援系统等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增加安全余量。
例如:在工业生产中降低额定功率;增加钢丝绳强度;飞机系统的双引擎;系统中增加备用装置或设备等措施。
闭锁原则
在系统中通过一些元器件的机器连锁或电气互锁,作为保证安全的条件。
例如冲压机器的安全互锁器等。
薄弱环节原则
在系统中设置薄弱环节,以最小的、局部的损失换取系统的总体安全。
例如电路中的保险丝、煤气发生炉的防爆膜、压力容器的泄压阀等。他们在危险情况刚出现时就发生破坏,从而释放或阻断能量,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坚固性原则
通过增加系统强度来保证安全性。加大安全系数,提高结构强度等措施。
个体防护原则
根据不同作业性质和条件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品及用具。采取被动的措施,以减轻事故,和灾害造成的伤害或损失。
代替作业人员原则
在不可能消除和控制危险及有害因素的条件下,以机器、机械手、自动控制器或机器人等代替人的某些操作,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采用光、声、色或其他标识作为传递组织和技术信息的目标,以保证安全。如宣传画、安全标识、板报警告等。
如何预防安全事故?
触电事故的预防:
1.电器操作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3.使用手电钻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设漏电保护器。
4.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
5.在雷雨天,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避雷针等接地导线20CM以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使触电人脱离电源。脱离低压电源主要有切断电源、割断电源、挑开电源线、拽开触电者和垫绝缘物这五种方法。
高处作业事故预防:
1.凡在2米及以上进行作业都属于高处作业,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体检。
2.在陡坡等危险边沿进行工作,一定要装设安全阀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3.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场所应使用带有隔热磨套的安全带或安全绳。
4.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牢固。
起重事故预防:
1.起重机进行操作之前,要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起重机件必须设有安全装置。
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
3.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
4.吊运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火灾及爆炸事故预防:
1.不能将普通电器设备在防爆场所使用。如家庭用的电扇、手电筒、电炉等。
2.在防火防爆场所进行维修、接临时电源线进行照明时、焊接作业时,必须向企业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3.在防火防爆场所进行作业,应配备能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
4.防爆场所的作业人员及进入该场所的其他人员,不能穿着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料的服装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带钉皮鞋。
5.凡悬挂“禁止烟火”、“禁止火种”的地方,都应严格遵守。
6.如果遇上可燃气体泄漏燃烧,不能立即将火扑灭,而应立即关闭该泄露管道的阀门,再进行灭火。否则虽然将火扑灭,但气体持续泄漏,若达到爆炸浓度,再遇火源,可能会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