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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年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09时49分  
 
 
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年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安科发[2012]17号

各县(区)科技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厅文件(陕科产发[2012]11号)精神,省厅决定对2006 -2011年立项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2011年度执行情况和2010年、2011年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分别实施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统计和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统计。我市共有51个项目列入调查清单(见附表2)。现就此次项目调查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调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检查是加强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各县区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十分重视此次项目调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调查活动。对不按时提交《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将不再受理其所报项目,并在安康科技信息网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项目调查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局要立即通知本县区项目承担单位,协助、督促其对照项目计划及任务书的内容,做好检查和总结;市科技局管理的项目承担单位,由市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表和做好总结,直接送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
   
    2、已验收结题项目的验收结题标准以通过省科技厅产业处验收并取得验收证书为准。确实已经结题两年以上但并未取得验收证书的,可转填跟踪调查表并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填写调查表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及项目清单下载地址:(1)安康科技群的共享区内;(2)安康科技信息网通知通告栏中本文件后的附件。(3)省科技信息网通知通告栏陕科产发[2012]11号文件后附件。三种方式均可下载。

三、报送材料:

    1. 各县(区)科技局要汇总收集本县区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和《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一式二份;并形成2011年度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内容包涵项目执行情况、问题、意见及建议等,附电子版。
 
    2.市科技局管理的项目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填表后,形成总结报告(内容如上),报表和总结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3. 报送时间和地点:所有材料于3月6日前送至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市行政中心717室),电话:3212445,联系人:付婕。

   


安康市科技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