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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进入答辩评审项目填报项目申报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09时44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总体工作安排,本专项实行两段式申报评审。目前,2016年第一批申报项目第一阶段申报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启动第二阶段项目申报书填报及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填报范围包括本专项两类共90项申报项目。一类为通过预评审项目,共78项(附件1),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30项;另一类为申报指南中“1.1、1.3、1.4、1.5、1.6”等5个指南方向的12项申报项目(附件2),由于上述方向申报数≤3项,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申报受理、评审工作有关管理规定(试行)》(国科资函[2015]74号)文件精神,不再安排预评审,直接进入答辩评审阶段。

  二、填报要求

  1.信息前后一致。此次项目申报书是对前期项目建议书的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方面应与前期提交的项目建议书保持一致,不得更改项目名称、首席科学家、项目申报单位、主要参加人员及项目申请经费额度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项目组织要求组织项目。

  2.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8:00至2016年3月4日17:00。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3.组织推荐。根据科技部要求,此次填报项目申报书仍需原推荐单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推荐提交。

  4.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3月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医药生物技术处,联系电话:010-8822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