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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5日14时07分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安康市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安财库〔2014〕1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含下属单位)共有编制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8人。离退休干部21人。

  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政办科、计划成果科、高新技术与工业发展科、农业社会发展科。内设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市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下设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安康市地震办公室,下设科级事业单位:安康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二、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项科技专项费用的使用计划。

  (四)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五)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促进产业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与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专利、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科技企业认定的初审、复核与评定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选拔推荐省级科技型企业,协调落实有关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全市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科技交流工作。

  (九)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指导县区科技管理工作;联系协调驻安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独立科研机构;负责全市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协调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情报信息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决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离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科技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统一安排财政预算。

  四、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单位收入4860733.77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7233.77元,其它收入463500元,上年结余为2,553,124.97元。支出5694991.17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为3694991.17,基本支出年末结余1,718,867.57元。项目支出为2,000,000.00元,已经全部拨付至各县区及相关机构,年末无结余。其中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52,498.1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4,719.65,公务接待费为7,778.50元,由于单位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同比2013年度减少13%。


  附件: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