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众创空间在孵创业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增加补贴范围。将入孵“陕科高发〔2016〕82号”文件中四类众创空间,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并且无外部投资进入企业的,处于研发阶段的科技类创业项目列入申报范围。
2.严格资金管理。创新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进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的各项列支范围(除科研劳务费外)均应按照陕西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众创空间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推荐的创新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进行统一管理,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团队及企业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要求支出;众创空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一经发现,省科技厅将收回项目经费,并取消该众创空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3.提高人力成本支出的比例。提高研发团队和科技人员等人力成本支出在创新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中的比例,其中软件开发类、设计类、规划类和咨询类项目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其他项目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50%。
4.众创空间所对所推荐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半年书面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承担团队或企业有重大事项变更时,要及时向省科技厅高新处进行报告。省科技厅将把所推荐创新创业研发经费补贴项目的执行情况、获得融资、注册企业等纳入众创空间评价体系,按照评价结果对众创空间给予奖励。
5.将众创空间纳入省科技计划管理信用系统。严禁众创空间在项目申报时弄虚作假,省科技厅将对每个众创空间推荐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弄虚作假的,撤销省级众创空间牌子,并取消该众创空间申报各类计划项目的资格。
6.省科技厅将聘请有关投资专家、法律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进行支持。
7.原通知中“由众创空间推荐获得研发经费补贴的科技类创业项目,在2016年12月31日前成功融资,并注册企业的,根据相关证明文件,省科技厅给予入孵的众创空间1万元奖励”,所提“融资”应为机构投资。
8.项目申报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15日,由省级众创空间、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高等院校等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商业计划书、附件证明材料(包括: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认定众创空间的文件;入驻众创空间的协议等;已注册企业的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表、公司章程等,加盖公司公章和工商查档专用章;未注册企业的团队项目提供团队成员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团队全体成员签字)一式五份报省科技厅。
陕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 飞 029-88857952 17792530387
马 云 029-87294225
陕西省科技厅科技金融处
周 莹 029-81294775
联系邮箱:
foxhuhufox@126.com
地 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附件:商业计划处(模板)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2日
附件:
*******项目(公司)
商 业 计 划 书
(模板)
所在众创空间:
推荐单位:
公司名称(团队负责人):
日期:
1.项目(公司)简介 (项目(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区、注册资本,主要股东、股份比例,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毛利润、净利润,公司地点、电话、传真、联系人。)
2.项目(公司)团队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政治面貌,行业从业年限,主要经历和经营业绩。)
3.产品/技术/服务(产品/技术/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产品/技术/服务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技术/服务的竞争优势;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4.商业模式(上游是谁?怎么合作?下游是谁?怎么合作?盈利模式都有哪些?)
5.行业及市场 (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项目(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6.财务及融资(历史财务情况及未来3年的财务预测(含未来3年的销售收入、毛利润、净利润、资产回报率等);融资需求(含融资方式?融资金额?具体考虑等;资金使用计划,投资者权利,资本退出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