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13时40分
|
|
陕高企认〔2016〕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规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开始证书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将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见附表)填报情况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截止2016年6月30日,证书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二、填报方式
证书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企业申报端口,进入企业年报填报并提交。
三、填报内容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按照企业2015年度相关数据填报。
四、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16年7月29日。
五、2016年已经提交更名申请以及发生更名没有提交更名申请的企业,在系统内按照原名称填写年报。
三证合一的企业,填报年报前应先通过企业核心信息修改变更法人代码和税务登记号后,再填写年报。
六、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证书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填报年报。
咨询电话:81884003 87292778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