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高企认〔2016〕10号
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为做好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技术企业更名受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发生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受理时间
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受理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31日
注:2016年拟申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13年通过高企新认定或复审的企业)存在更名的,请务必先完成更名再申请认定。
三、申请程序
1、发生名称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请登录“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在 “核心信息修改(更名)”中进行填写并提交。
2、按照通知的受理截止时间前,及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印章后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更名报送资料说明
1、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网络提交后下载打印);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并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网络提交后下载打印);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7) 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8)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纸质材料报送
请将带有条形编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两份,交至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座612室
联系电话:81884003 87292778
联 系 人: 刘小燕 武 鹏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