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6日17时40分 |
安科发〔2019〕57号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函〔2019〕13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等级
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由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类别分为: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项目正式提交后,提名等级建议不得变更。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改革方案》及《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提名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6年4月30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1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18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17年4月30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提名号由市科技局统一发放。
2.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2.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3.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4.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19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网上申报栏“科学技术奖励”按钮——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县区、本系统提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2.项目提名材料由各县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以正式文件统一报送。纸质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2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其中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未进行提名前公示或未说明公示情况的不予受理;⑵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科普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3.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于2019年7月5日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4.纸质提名书原件(一式两份)请于2019年7月8日12时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海霞 程苗
联系电话:3212445
地址邮编: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1209室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安康市科技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