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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 市科技局出台8条措施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 程苗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0日17时16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懈怠、一手抓经济发展不动摇,“两手抓”、“两不误”的决策部署,在疫情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市科技局出台8条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帮助科技型企业共渡难关和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防治科研专项申报,支持我市医疗(疾控)机构、科技型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凝练应急科技攻关项目,加大疫情防控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推广力度。

二是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合理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

三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利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是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实施“无纸化”认定登记流程,在线提交并审核技术合同文本,全流程网上办理。

五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评定工作,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尤其是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生产的科技型企业,要积极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是夯实科技型企业包联帮扶。协调做好50个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对1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4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一对一包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帮扶指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七是鼓励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八是持续做好企业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通过进一步细化和提供统计工作培训指导以及电话办公、网上办公等方式,在线指导县区、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统计工作,确保科技统计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



信息采集:张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