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计划成果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09时51分 |
安科发〔2020〕37号
各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汉滨区科技局、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旬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0〕15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8年4月30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19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18年4月30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在中国国内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2020年1月1日前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按照提名单位名单,通过奖励平台生成提名单位管理账号和密码,并发至各提名单位;提名单位管理员通过账号登录系统生成本提名单位各奖种提名号,分配给申报完成单位,在截止日期内填报提名材料。
2.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20年5月18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网上申报栏“科学技术奖励”按钮——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材料包括:⑴提名项目公示函和公示结果的函1份,其中公示函须符合《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要求;公示结果的函应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未进行提名前公示或未说明公示情况的不予受理。⑵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⑶提名书、附件的电子版1份。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四、时间安排
1.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8时。
2.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于2020年6月1日17时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3.提名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及电子版报送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5日12时前。提名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与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县区、本系统提名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2.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是参与一线救治的科研人员所承担的项目,予以优先提名。
3.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经济效益明显,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的科研成果,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牵头或联合高校申报。
联系方式:科技计划与成果转化科 毛海霞 3316221
程 苗 3212445
地 址: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1209室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