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18时24分 |
2020年6月4日西部网
解读“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西部网讯(记者 秦怡) “38条举措直接涉及奖励条款的有18条,有些政策的奖励力度在全国居前,比如文件提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区,省上连续三年给予支持,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在今天(6月4日)召开的解读“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赵怀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王军对《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并就现场记者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干货”、“硬货”?
“《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共九部分38条。第1部分,重点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2-6部分,聚焦重点问题提出改革举措;第7-9部分,突出人才供给、体制改革和政策保障。”赵怀斌说。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很多工作都非一日之功《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中有哪些 “干货”、“硬货”呢?
“文件提出,要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给予后补助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赵怀斌说。
另据介绍,《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中提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将省属国有企业研发费用视同净利润加回;
国有资本预算每年列支2亿元,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科研活动,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对新认定的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
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下放科研管理自主权、中层干部任免权、高端人才引进权;
对评估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机构给予10-30万元的补贴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给予20-50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支持、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100万元补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
研究制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激励政策,落实孵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事项,不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企业吸纳境内技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的成果就地转化的项目;
对项目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
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
在编制、薪酬、重大创新基地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仪器采购管理等方面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
到202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投入达20亿元,设立子基金突破30支,全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总规模突破200亿元。
《38条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确定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文件中提出,到2025年,陕西区域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10位,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国排名保持在前7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增幅不低于20%、总量突破10000家,全省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
“从目前我省的实际来看,五项指标中有两项目标实现起来还有一定难度,比如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0000家,目前我省只有4371家;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目前我省还不足13%。我们在看到压力和挑战的同时,更应该看到目前我省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精神要求,我们对完成目标还是充满信心。“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王军说。
信息采集:张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