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陕西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5日09时05分 |
2021年06月24日《陕西日报》第12版
本报讯 (记者 张梅)为加强和规范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省科技厅对原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等进行了修订,发布《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孵化载体)是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多种形态孵化载体的统称,是科技企业孵化链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满足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支撑平台。孵化载体建设的目标是集聚创新要素与产业资源,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提升孵化绩效,向专业化、品牌化、链条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众创空间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其他群体为服务对象,主要功能是通过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孵化服务,帮助孵化对象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以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功能是通过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功能是通过提供满足企业加速成长的发展空间,配备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平台,提供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技术研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深层次孵化服务,加速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办法》对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专家对孵化载体进行评审认定。经认定的省级孵化载体可享受国家、陕西省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省科技厅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贴;对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补贴,对条件成熟、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且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创业研发项目支持;对省级加速器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