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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应遵循“五项原则”

  作者: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11时06分  
 

科技成果评价对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导向作用,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保障。但由于科技成果的前瞻性、复杂性、专业性和具有多元价值等特点,以及评价人的专业背景、工作阅历等不同,使得科技成果的评价很难做到客观、公平和科学合理。


这不仅是科研人的困境,也是全社会共同的难题。为更好发挥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导向作用,笔者认为,科技成果评价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是要遵循科技成果分类评价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指出,科技成果是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据此,科技成果可以简单分为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开发成果两大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目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由此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评价目的、标准、范围、方式方法和侧重点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其不同分类采用不同的评价模式。


其中,针对技术开发研究形成的科技成果,评价应区别于科学研究形成的科技成果,重点应关注该成果是否解决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是否解决企业重大技术难题,特别是是否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评价注重的是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产出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各种性能指标,须重点关注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评价人以应用领域专家为主,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协会、领域专家、有生产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者、市场人员和该领域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市场分析人员等。


二是遵循科技成果不同阶段、不同特点和不同目的采用不同评价的原则。


科技成果的形成大致包括“概念提出—立项论证—实验验证—小试—放大试验—中试验证—工业化—示范装置—推广”等一系列过程。科技成果形成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开展成果评价的目的往往也不一样。评价重点应从以科学价值为主到以技术价值为主,最后逐步增加以经济价值为主的过程;评价方式逐步从同行评议到专家评审会或第三方独立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的专家组成也从由行业协会、行业专家为主导过渡到以技术专家、企业经营者、市场分析专家、投资专家和行业推广专家等为主。


比如,概念提出到立项阶段的成果以科学价值评价为主,以同行评议方式为宜,评价人以该领域学术领军人物为主;放大试验和中试验证阶段的成果以技术价值评价为主,以专家评审会方式为宜,专家评审会专家组成以行业专家、技术专家为主;工业化和示范装置阶段的成果以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评价为主,以专家评审会或行业研讨会方式为宜,专家组成员以企业经营者、市场推广者、投资专家等为主和技术专家为辅。


三是遵循科技成果实用价值导向评价的原则。


以转化为目的的科技成果评价必须遵循实用价值的导向。从研究和开发的概念形成到实验验证,再到小试、放大试验、中试验证、工业化、示范装置等科技成果形成的每个阶段或节点应该用“是否具有实用价值”这把尺子来不断地衡量和“纠偏”,让科技成果在形成过程中始终处于创造实用价值的过程中。


当然,科技成果的实用价值评价不仅是从经济价值角度进行评价,也可以从社会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比如,有的科技成果虽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或经济价值较小,很难给投资方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但它能解决人民健康、国防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瓶颈问题。这样的科技成果就应该从社会价值角度进行积极评价。该类科技成果应该找国计民生、公共卫生、国防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价,如果找经济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价就会评价导致不到位或有失偏颇。


四是遵循科技成果可行性评价的原则。


很多科技成果经过实用性评价,大家都认为其具有实用价值,但由于可行性不高,结果也很难转化。因此,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必须遵循可行性评价的原则。


有实用价值但很难推动相关领域的连续性创新,不能形成有影响的持续性的技术研究,不能持续推动该领域的科技进步,对社会也没有实质性成效,这样的科技成果就没有转化的必要。所以,科技成果评价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要坚持对科技成果形成过程中的每个阶段或节点进行可行性评价。


五是遵循科技成果经济性评价的原则。


除了实用性和可行性外,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成果评价还需要遵循经济性评价原则。对科技成果经济性评价包括科技成果形成过程的经济性评价、应用过程的经济性评价和应用推广后的经济收益评价三个方面。


科技成果形成过程经济性评价以同行评议为主。无论科学研究还是技术开发,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同科研者的科研能力、不同的方式方法、不同的工艺和科研条件等都会影响科技成果形成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有必要对科技成果形成的每个阶段或节点进行经济性评价,实现最小投入取得最大成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类评价以同行评议方式为主。


科技成果应用过程经济性评价应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评价方式宜采用专家评审和预决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会的专家组成宜由行业、投资、生产、技术和工程等方面专家组成,预决算评审宜由有科技创新预决算经验的专家,通过科技成果应用过程经济性评价达到花最少的钱实现科技成果应用。科技成果应用或推广后经济收益评价是为了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再创新,宜以该领域或该行业专家评审为主。


总之,通过恰当的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价,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和积极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使科技成果评价在获取政府扶持、政策资金、推广、投资、许可、转让和合作等活动中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激发科研和科技人员、政府和企业、社会资本等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作者系石家庄循环化工研究院院长)

来源:《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