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时29分 |
承担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承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合作联络以及协调科研设备仪器、科技文献数据共享工作;
承担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工作;
承担科技资源调查和统计工作;
协助组织科技成果推介和交易;
承担高新技术、实用技术和科技业务等培训活动,提供技术查新、技术诊断、技术转移、科技需求调查、科技供需对接、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性企业培育孵化等服务;
引进、培育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
完成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