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委直委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治中的作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对原有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及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