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9日20时39分 |
实施依据:
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厅支持建设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科农发〔2017〕213号)
申报条件: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 |
1 |
人才条件 |
首席专家应为副高级职称,并在本区域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
10 |
2 |
建立多学科的专家团队,驻站工作的团队成员应有5人以上,并至少包括3个以上学科专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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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首席专家和团队成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保障试验示范站良好运行和持续发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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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业基础 |
所针对的产业为市县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 |
5 |
5 |
种植业在面积上一般应达到10万亩以上,养殖业一般应达到10万头(只)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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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县级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政策措施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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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施标准 |
在产业核心区应有满足试验研究与示范的核心园区或场所,土地面积一般不少于50亩。 |
10 |
8 |
试验示范站周边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配套齐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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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建设具备满足5名以上专家驻站生活、工作以及基层技术骨干和职业农民培训的配套设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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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基本的科学试验示范设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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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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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管理措施 |
制定试验站管理办法。 |
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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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申报材料:
1、 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申报书
2、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建设方案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