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9日20时55分 |
实施依据:
关于印发《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科发〔2017〕54号)。
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
3.具有功能完善的线下平台。包含创客办公区、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车间、检验检测实验室等线下基础设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4.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服务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区域内孵化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包装、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仪器代理、知识产权、金融投资、市场营销等服务。
6.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申报材料:
1、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
2、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