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7日23时10分 |
本报讯 (记者 张梅)2月25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加快发展并进一步规范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产业链与创新链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陕西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工程技术研究、行业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产学研融合平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转制院所)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建设主体,包括“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类。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有: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先进技术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研制重要装备样机及关键零部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相关产业领域科技进步;承接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产品检测等服务,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聚集高层次技术人才,为行业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组织开展本省人才培训,与其他类型创新平台协同联动,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
申请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承担过国家、省级重大科研和综合性工程技术任务,取得过较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拥有稳定且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依托单位应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主要研发场地应设在高校内等。
省科技厅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规划布局、宏观指导和认定评估。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将按标准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开展创新研究、科研仪器设备维护及人才培养;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平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