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16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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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科技局、各县(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旬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为建好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切实落实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助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现就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重点支持在围绕富硒食品、新型材料、生态旅游、交通装备、秦巴医药、消费电子、毛绒玩具、现代物流等产业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基本条件。
(二)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企业主体。
(三)优先支持入驻秦创原安康创新飞地孵化园过渡空间企业。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高新区、示范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挖掘潜力单位,积极推荐申报。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认定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将《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 《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电子版逐级报送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打印纸质材料(双面)并按上述顺序胶装一式七份。
2.县(市、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出具书面推荐报告1份。
3.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12楼1204。
4.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附件:1.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2.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