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农社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0日10时31分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989/2023-0316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科发〔2017〕54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6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6月10日10时31分 |
安康市科技局关于
印发《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林、农水)科技局:
现将《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附: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
安康市科技局
2017年6月2日
安康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农业农村的创新创业活力,通过推进星创天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广安康“农科星创天地模式”,将“星创天地”作为我市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的新举措、推动科技创新的主阵地、实现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推动器、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新抓手,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民就业,打造农村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总体目标
全市星创天地建设坚持以科技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服务为宗旨的原则,构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创客人才汇集、创新创业主体主动参与,协同创新、共享成果的良性、高效、合理的运行机制。以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社为依托,根据各县区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在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提供特色鲜明并具有带动作用的创新创业孵化和服务。
“十三五”期间,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创新活力的星创天地,基本形成创新创业主体大众化、培育对象多元化、科技创新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农村众创体系,助推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三、建设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
3.具有功能完善的线下平台。包含创客办公区、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车间、检验检测实验室等线下基础设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4.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服务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区域内孵化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包装、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仪器代理、知识产权、金融投资、市场营销等服务。
6.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建设内容
1.建设孵化空间。为初创企业及创客免费或低成本提供办公工位、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车间、检验检测实验室等线下基础设施,充分满足初创企业的硬件需求;建设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并向初创企业提供共享服务。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及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定期举行项目路演、案例示范、品牌推广、投融资对接等各类活动。
2.建设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各星创天地通过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为区域内孵化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包装、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仪器代理、知识产权、金融投资、市场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要同步建设线上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交易和市场营销等服务;要建立创业融资服务模式,加强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初创企业,以股权投资等方式与创业企业建立股权关系,建立创业企业共同成长的盈利模式。
3.建设导师队伍。各“星创天地”要建立创业辅导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相关领域专业技能条件的创业导师,聘任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包装策划、专业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降低创业者创业门槛和创业风险。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星创天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星创天地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服务指导等工作。
2.加大政策扶持。对入驻星创天地的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星创天地开展有偿服务促进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对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的星创天地,市上给予一定的后补助支持,县区要配套给予一定的支持。
3.加强考核评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星创天地”建设内容、发展目标及组织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将创业服务能力,服务创业者数量和创业者运营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估指标。
4.注重宣传示范。广泛开展“星创天地”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提高社会认知度。抓好典型示范工作,在先行先试阶段,对运转良好的“星创天地”,充分宣传创新创业事迹、分享创新创业经验、展示创新创业项目、传播创新创业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