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安康市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14时18分 |
【中省动态】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更好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面对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离不开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撑。新形势下,必须更好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汇聚建设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才创新伟力。
李强在陕西调研时强调: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29日至30日在陕西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带动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赵一德强调以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月26日,省委书记赵一德到西北工业大学调研科技创新和“三项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发挥比较优势,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持续深化“三项改革”,以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陕西省科技厅等部门印发《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行)》
1月30日,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印发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指导试点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十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提出了“支持各类科技创新改革举措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先行先试,鼓励设区的市、县(市、区)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我市工作】
我市新入选5支省级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近日,省科技厅公布了2024年度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入选名单,我市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旬阳市国桦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牵头组建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入选,每支队伍将获得3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持。
我市44个项目获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立项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通知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我市有44个项目获得立项支持,立项数量较去年增长10%。去年我市推荐申报2024年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共190项,创历史新高。经过省科技厅组织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目前有44个项目获得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其中:百项成果转化项目3项、绿色通道项目26项、乡村振兴专项2项,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一般项目13项;争取项目资金共621万元。
紫阳县创建省级高新区正式获批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同意建设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紫阳县创建省级高新区正式获批。紫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紫阳县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发展富硒绿色食品、秦巴特色医药、绿色环保材料等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国家主体功能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新模式。
2月份市科技局融入秦创原重点工作动态
1月30日-2月1日,市科技局联合深圳大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暨科技招商活动,深圳大学信息中心书记秦斌一行来安康考察。
2月29日下午,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总基地第一期专项路演暨安康市科技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会活动在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总基地路演中心成功举办,会议发布了7项技术需求,现场达成合作意向1项。
【学习借鉴】
黑龙江:奖励科技成果转化 激活创新创造“春水”
日前,黑龙江省印发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的战略导向,《办法》增设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鼓励黑龙江省企业加速先进技术成果落地转化。
《办法》还丰富了企业报奖途径,将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单独列为授奖条件。除此以外,在相关奖项申报方式上,《办法》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方式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四类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此举强化了提名者的责任与监督机制,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荣誉感与使命感,明晰了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科学技术奖励体系。
《办法》新增了专家提名这一奖项提名方式。该方式较为注重同行认可度,突出了科技奖励的学术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还将建立提名者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提名者的信用管理,以适应《办法》的新要求。
为优化奖项设置,提高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含金量,《办法》取消了三等奖的等级设置,并将授奖总数由每年不超过300项(人)精减为不超过190项(人)。其中,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分为一、二等奖两个等级。《办法》还调整了奖励频次,改变了各奖项每年评审一次的惯例。
奖励结构的调整将提高黑龙江省科技奖励工作的整体质量。2018年以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授奖数量逐年递减。截至2021年,该奖三等奖授奖数量已少于二等奖授奖数量。《办法》将使科技奖励结构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