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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作者: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15时32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焕发出旺盛生机与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成为我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乡村“枫桥经验”到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各地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个个精彩故事、一幅幅美丽画面、一张张幸福笑脸,见证了“枫桥经验”的独特魅力。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必将薪火相传,历久弥新,续写新的精彩华章。

  ——编  者

  浙江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村民家走访。
  孙 超摄

  浙江诸暨市枫桥古镇。
  蔡夫军摄

  安徽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建国社区通过“村务会商”“邻里说事拉理”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一站式”解决。图为社区志愿者与群众交流。
  冯树风摄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干警向牧民介绍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知识。
  白 雪摄

  河南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社区民警到辖区居民家中走访。
  田 雪摄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周夏村创建“红杉议事吧”,通过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条心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完善乡村治理。
  徐江海摄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干警开展调解工作。
  王宏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