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18时00分 |
安科发〔2024〕67号
汉滨区科技局、各县(市)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旬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为建好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助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现就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重点支持在围绕富硒食品、新型材料、生态旅游、交通装备、秦巴医药、消费电子、毛绒玩具、现代物流等产业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基本条件。
(二)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市8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企业主体。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高新区、示范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挖掘潜力单位,积极推荐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认定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将《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电子版逐级报送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黑白、双面)打印纸质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胶装一式七份,与县(市、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报告一并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大厅B02综合服务窗口。
2.县(市、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出具书面推荐报告1份。
3.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B02号综合窗口(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东北方向130米)。
4.材料报送、审核时间:
(1)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8日—15日;
(2)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时间:8月16日—23日;
(3)市科技局审核电子材料时间:8月26日—30日;
(4)纸质材料受理时间:9月2日—6日。
附件:1.《安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docx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方式:安康市科技局 陈森养 周林 3212445
汉滨区科技局 刘从运 3209529
旬阳市经贸科技局 雷卓 18292509909
汉阴县经贸科技局 黄静 15091555551
石泉县经贸科技局 叶明锋 6315551
宁陕县经贸科技局 卢晓玲 18091562288
紫阳县经贸科技局 刘佳佳 4428253
岚皋县经贸科技局 江婷婷 2521701
平利县经贸科技局 吴玲 18329868900
镇坪县经贸科技局 宁春丽 13409156548
白河县经贸科技局 石旭 17349286706
安康高新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张清岚 3362571
旬阳高新区经发招商局 王哲 8208202
恒口示范区经发招商局 方梦琪 1822045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