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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安康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有关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时04分  
 
汉滨区科技局,各县(市)经贸科技局,安康高新区经发科技局、安康高新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恒口示范区经发招商局,旬阳高新区经发招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安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安康市创新人才攀登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市级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征集项目包括五个专项: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青年科技新星;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4.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5.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安康工作的科技人员,工作单位应为安康市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省级、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的经验;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安康工作的科技人员,工作单位应为安康市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需要的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安康辖区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2023年9月20日前注册);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创办不满2年的企业年利润不少于100万元;
    5.获得陕西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直接认定。
    (四)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应为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引进的省外高层次科技人才,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成功实践,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引进的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在所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持有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
    4.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创新主体,到我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
    5.上述引进人才近一年内(2023年9月20日及以后)与在安康高校院所或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且未与省内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引进后在安康工作至少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上述四类人才项目共性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企业应资质优良、财务管理规范)。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人才攀登计划项目。
    3.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4.以上四类项目均参照《安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实施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向市科技局提交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组织进行材料验收。
    (五)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按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两链”融合部署,围绕富硒食品、新型材料、生态旅游、交通装备、秦巴医药、消费电子、毛绒玩具、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链,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示范推广,多领域跨学科部署“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优先支持市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纳入省科技厅拟上市科技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等牵头申报本项目;优先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层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申报;优先支持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康市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信用良好且运行管理规范。2.省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3.项目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应具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能从技术、平台、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首席工程师、首席科学家和队伍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首席工程师是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统筹工程师队伍,应为项目申报单位(企业)在职人员和技术带头人,能够带领工程师团队从企业生产一线凝练提出技术需求,推动研发成果的产品化、产业化。首席工程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企业或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结题,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2.首席科学家负责统筹科学家队伍,应为联合申报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能够带领科学家团队解决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推动研发成果在企业生产一线实际应用。首席科学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结题情况良好,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3.“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成员数量一般在10至15人(不包含首席科学家和首席工程师),其中工程师队伍人数占比应不低于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项目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项目执行期内队伍成员不得随意变更。
    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参照《安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由“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自主使用。
    三、申报程序
    安康市人才攀登计划项目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实施等程序开展。申报人注册登录“安康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选择“安康市人才攀登计划”版块,并务必选择正确的“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如实填写对应申报类别的项目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各县(市、区)、管委会科技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初审后,市科技局进行最终形式审查;最终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按材料不合格处理;通过最终形式审查的项目,应从系统中导出含“正式版”水印的电子件,一式5份打印胶装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按要求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属科研单位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推荐函1份(含推荐项目清单)。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限的将不予受理。
    1.项目申请书填报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
    2.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市属科研单位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3.市科技局集中形式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
    4.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17:00,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B02号综合窗口(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东北方向130米),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主管单位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2024年度市级人才攀登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做好项目初审、推荐盖章和纸质材料报送等。
    2.各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征集工作通知,按照申报要求和系统提示,审慎选择计划类别,规范填报并整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已获省科技厅认定为某一类别省级人才的科研人员,不得再申报该类别市级人才专项。已获得过市级人才“攀登计划”立项的,项目完成验收前,不得再申报。
    4.联系咨询:
    安康市科技局  陈森养  周林  3212445
    汉滨区科技局  刘从运  3209529
    旬阳市经贸科技局  雷卓  18292509909
    汉阴县经贸科技局  李娉  5218712
    石泉县经贸科技局  苏玉  13310955234
    宁陕县经贸科技局  卢晓玲  18091562288
    紫阳县经贸科技局  刘佳佳  4428253
    岚皋县经贸科技局  江婷婷  2521701
    平利县经贸科技局  吴玲  18329868900
    镇坪县经贸科技局  宁春丽  13409156548
    白河县经贸科技局  石旭  17349280706
    安康高新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王巧云  3362571
    恒口示范区经发招商局  方梦琪  18220459062
    旬阳高新区经发招商局  王哲  8208202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