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15时02分 |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市科技局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局领导简介及其分工;
2、单位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
4、部门发布的重要文件、通知公告、计划;
5、部门重大活动事项通知;重大工作、计划、决策等;
6、人事任免事项;
7、财政预决算信息;
8、由中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的解读信息;
9、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局机关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安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政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akkj0915)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技术研究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